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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共卫生中心新建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
  • 发布时间:[2022-9-4]
  • 浏览次数:[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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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共卫生中心新建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共卫生中心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4

建设单位:淮安市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概要:淮安市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资40000万元,新建十层疾控中心,包括:微生物实验室、分子检测中心、理化实验室,十层公共卫生中心综合楼

(二)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淮安市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吉 经 理

联系方式:18082326191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常州龙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1891508135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工作重点,确定各单位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评将对项目在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项目周围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固体废弃物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知,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整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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